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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把投資當收藏

方泉《投資時報》研究院院長來源:《投資時報》糾結瞭四年,電力公司的朋友C終於在北京城西六環外的門頭溝買瞭房子,200平方米,每平方米兩萬五。好在是鄰近直達市區的阜石路。但在四年前,在阜石路進城的半程八角路段,這位朋友看上的沒人住過的二手公寓,賣主報每平方米兩萬六,她堅持出兩萬五,沒多久人傢賣瞭。期間找我咨詢,我說你沒看政府表態堅決調控房價嗎?你沒看媒體上討論房產稅討論官員財產申報制嗎?—房價不跌才怪!但“怪”的是北京房價不但不跌,而且四年中至少平均漲瞭50%!八角路段那個曾標兩萬六的公寓現在成交價已不低於5萬!正是連年詢價連年嫌貴連年猶豫等回落卻不回落,這回她跟誰也不咨詢(尤其我這樣的“磚傢”),看中瞭就咬牙交瞭定金。當然還有個重要原因—她父母年紀大、身體不好,需要大房子住在一起方便照顧……無獨有偶,做投資的朋友T這幾周也在為房價糾結。他的一套二環內長安街邊的豪華公寓從一個月前標單價七萬現在降到六萬五仍無人問津。那是個叫啥院啥號的豪宅,好像多是單套200平方米以上的,並且去年二手成交價超過八萬。“你們別總說房價在漲,那是低價的,學區的在漲,我這種真的沒漲,尤其是大戶型的,前些天一個留學歸來的官二代來看過,猶豫瞭半天我都承諾簽保密協議瞭人傢還是沒買。”他買這房子純粹是投資的,並且手裡還有幾套,他在猶豫是否一咬牙再降5千全賣掉,反正還遠高於成本價。但做投資的人有“沉沒成本”的概念,不考慮成本價,隻考慮最有利的價,忘不瞭半年前還達到過的“最高價”。這哥們兒是專傢,過去五年投資房產而非股市,事實證明不是我這樣的“磚”。或許六環外再“豪”的公寓也無法與長安街邊的公寓同日而語,但半年前前者單價兩萬三後者單價八萬,現在前者兩萬五成交後者六萬五無人理會又說明瞭什麼呢?或許半年內這兩套公寓的價格變化也不證明或預示著京城房價的整體走勢,或許房價本就不是總理或者總經理、專傢或“磚傢”說得準的,但真實世界的經濟生活中,我們每個人都面臨著或面臨過由房價引起的糾結。糾結是因為是否覺得劃算。是否劃算很大程度上又取決於買房的目的。大體而言就兩種目的:一是為住的,二是為賣的。前者叫消費屬性,後者叫投資屬性。消費屬性的評價標準主要是體驗的滿意度,投資屬性的評價標準則是收益的最大化。當然,作為消費者誰都希望消費品物美價廉,希望趕在大減價時買到中意的消費品,但二者不可兼得時,我們的首選標準肯定是消費的滿意度。朋友C買大房子是為接年邁的父母同住,她的糾結是同樣的價錢在同樣購買力區間內四年前可以買到四環至五環之間的房子,而四年後隻能買六環外的。但四年前“與父母同住”的願望並非迫在眉睫,現在實現這個願望也算是“正當其時”,隻要房子本身的質地、環境和生活便利程度都在預期之內,就大可不必為過去的“錯失”糾結。更重要的,是萬一(我認為是大概率)房市逆轉,你購買的價格不幸成為高價的最後一棒,可別再糾結!咱住舒適瞭哈,對吧?物美價貴畢竟咱先要的是“物美”嘛!朋友T買房是為瞭賣的,賣個好價錢是唯一標準。但凡投資行為的“好”價錢都指的是比較價值。首先是不同投資領域的比較價值,如房子、股票、收藏品;其次是同類投資品的空間差異帶來的比較價值,如A股、B股、港股、美股;再次是同一投資品時間差異帶來的比較價值,八萬一平方米的最高價沒有賣掉是因為你當時不認為八萬是最高價,如果確認八萬是歷史最高價現在最該判斷的是六萬五一平方米是否新的最高價?如果房市逆轉它不幸跌到甚至跌破你的買入價四萬一平方米,那時才糾結“死”哪!我是說,投資行為的“好”價錢絕不是收益最大化—盡管投資追求收益最大化,但投資意味著不確定性,意味著風險,投資的收益無論是最大化還是血本無歸都有很大的運氣成分,控制住風險是最高原則!如果你那豪宅跌近四萬成本線之前出手瞭你依然算賣瞭個好價錢,因為同樣是炒股票起傢的,這四年我們熬在熊市裡的兄弟多數都賠錢,借房子保住瞭資本,你投資的比較價值依然是高的。說到股票,股票買來是為瞭賣的,這是唯一目的。個別投資者買瞭股票,尤其品牌消費品的股票不做差價美其名曰“長期投資”,這其實是背離瞭投資品的先天屬性,而人為地賦予它近乎消費屬性的收藏功能瞭。啥叫股票的收藏功能?就是價錢高時看著它沾沾自喜賞心悅目,價錢低甚至跌瞭一半時看著它勵志自強鴛夢重溫。別扯什麼投資投機,不為賣的買和不賣出好價錢的買已不是投資行為瞭。是收藏行為嗎?交易到買或賣的最後一棒,是轉勢的臨界,消費目的無所謂,投資行為卻要格外機警起來。

新聞來源http://news.hexun.com/2014-02-10/1619977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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